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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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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每个法院的级别不同,所管辖的案件也是不一样的,对于管辖案件的划分,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有做出相应的规定,如果想要了解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法院确定; (2)、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专利侵权、转让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及其他相关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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