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事在终审之后很多的人还是不满意终审的结果,所以可能还会再次进行申请再审的行为。不过很多人还是疑惑民事终审后可以申请再审吗?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么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终审后申请再审可以吗?
可以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的权利不能滥用
当事人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只有在符合《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下,法院才会启动再审程序。其中设计是三种法定情形。例如:(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申请再审的时限
《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终审后如何提出再审?
案件终审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给予以上的内容来看,我们已经知道民事终审后申请再审是完全可行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