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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送达调解协议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调解书的送达时间并没有明文具体限制,关键在于法院的实际工作效率。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调解协议是否要送达,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调解协议要送达吗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调解工作规定》“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两种情形对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是否影响调解书效力作出规定。
因此,这里针对的应该是“”情形。调解书需经多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一位收到调解书的承担权利义务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