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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是法院进行诉讼时经常要送达的一种文书,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有很多,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送达的,由法院交法律文书交到被送达人的手中,那么传票留置送达是怎么回事?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传票留置送达是怎样的
法院将传票送达到的时候,被送达人拒收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人员进行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将传票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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