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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庭宣判5日送达包不包括宣判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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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神圣和庄严的,其严肃性与强制性体现在很多方面,当诉讼判决后,一审不服可以二审,一般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以刑事案件为例,自刑事判决书送达以后,判决结果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了。那么,刑事案件当庭宣判5日送达包不包括宣判这天呢?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好多人是不清楚的,同时也是比较关心的,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内容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阅读下面文章,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刑事案件当庭宣判5日送达包不包括宣判这天

五日内送达判决书,不包含开庭当天。因为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二、刑事判决书概述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三、刑事判决书送达

1、送达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2、送达对象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我国的刑诉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没有送达家属的义务。

我们了解了当庭宣告后,送达判决书是有时间限制的,其送达对象也有讲究。判决书在案件中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一般而言,它的送达即意味着一起案件尘埃落定,以及其相关纠纷与争议最终得到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解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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