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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诉之后审判了,但是当事人对判决的结果不服,于是就去上诉到二审,希望二审能够进行改判。在二审之前上诉人也找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有助于推翻之前改判的结果,只是不知道举证期限。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一、二审新证据举证期限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二、法律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是可以在二审开庭时当庭提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施行后,在实际执行中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虽然规定了二审可以提交“新证据”并明确可以开庭时提交,但二审新证人是否应该和一审时事先申请并不明确。所以在实践中是可以安排证人直接出庭的。
在二审的时候如果找到了新的证据要去举证的话,必须要能够通过合理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维权,让法律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审新证据举证期限跟二审新证据举证后维权的具体方式跟要求,应该要及时请若悠网律师从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