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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失信人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382 次  来源:网络

一些单位在合作的时候会遇到些失信人,之前没有调查过对方的征信,等双方已经合作了才发现对方是失信人。在知道对方是失信人的时候,单位也单位自己成本无法收回来,这时候会非常着急要处理。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单位对失信人怎么处理

对于失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他的消费。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单位要是面对失信人的时候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只要对方还没有做出对自己单位失信的情况,都无权追究对方的行为。关于单位对失信人处理的要求跟实际的法律规定,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若悠网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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