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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时候给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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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一些刑事案件中,我们可以进行相关的举证。不过对于举证期限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在法院方面应该什么时候给举证期限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时候给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法院通知你去拿传票之日,应该以传票日期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处理刑事案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我们就要弄清楚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这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会有很大的影响。看完本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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