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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可以查阅卷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68 次  来源:网络

现实中,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由于各种原因刑事案件最终立案后,当事人想通过卷宗进行再次调查。但申诉看之前的卷宗,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究竟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请跟随若悠网朝阳律师阅读下文了解如何可以看之前的卷宗以及有关申诉的那些事。

一、被执行人可以查阅卷宗吗

不能,法律对申诉刑事案件是规定可以允许看卷宗里的证据,但是必须律师才能阅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法律对申诉刑事案件是规定可以允许看卷宗里的证据,但是必须律师才能阅卷,家属一般是不行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五、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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