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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保全对案件的审理,甚至胜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何对证据进行保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由若悠网小编通过案例解读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何对证据进行保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减少证据灭失的风险。
证据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是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即使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公证处只要查明该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只要是为了当事人的正当的、合法的的权益,也应当出证);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证据保全制度在我国发展还是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所以在实际审判活动中,经常出现证据损坏,不能在使用等情况,这样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小编建议登录若悠网找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