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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告一个人诈骗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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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被别人给诈骗了,无论是金钱上的损失还是感情上面的付出等等,很多人都会觉得气愤,于是就会想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对方的责任,但起诉对方要能够有证据,那么,法院起诉告一个人诈骗要哪些证据?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法院起诉告一个人诈骗要哪些证据

1、遭遇诈骗,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及时报警。

2、关于证据,警方会告诉你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的。

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何上法院起诉诈骗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诈骗犯罪类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受害人也可向检察和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法院起诉告一个人诈骗的时候,应该来若悠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追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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