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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法院可以中止案件的审理工作,等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理,那么中止审理后恢复审理用民事裁定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中止审理后恢复审理是不是用民事裁定
中止审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制度,中止审理后恢复审理的,是不用民事裁定的,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会主动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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