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说,所有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却各有各的不同。我相信,没有一对夫妻在领证那天会希望有朝一日认真研读这样的文章。所以我尽量少说点废话,争取本来心情就不是那么阳光的大家能在这里看到的全是实用技能和普通人应该掌握的法律知识,就算有一天和你的伴侣不在一起了,也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外遇如何取得合法证据
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其他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能够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到的,一定尽力收集;注意保证证据的原始状态,切忌弄巧成拙,自欺欺人;不要相信所谓的调查公司,他们大多是收钱之后不办事,也办不了事。取得证据之后,最好转移保管,可以考虑交由律师保管。
诉讼程序
其实走到这一步之前很多准备工作就需要提前开始了,我不想讲具体的诉讼流程(去咨询付费的律师),意识流的提几个常见的误区吧。
谁提起诉讼对判决结果有影响吗?
没有,完全没有。法院不会把男方或者女方是否作为离婚诉讼发起人作为抚养权或者财产分配的考虑因素。真正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有一个:感情确已破裂。
打离婚官司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对于争夺抚养权,请注意判决的主要依据是:跟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由此衍生出很多实践中的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比如:
1、如果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吸毒、刑事犯罪、赌博等特定的恶习。
2、如果10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让孩子自行选择。
3、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一般会一方一个。
4、如果孩子年龄在2-10岁之间,夫妻事实上已经分居,一般会判给实际跟随生活的一方(原则上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5、如果夫妻经济条件差距较大,一般判给较好的一方。
6、如果有一方已经不能再生育,那么对抚养权是加分项。
7、对于外遇出轨这种情况,和常识不同,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
对于争夺财产,处于弱势的一方应当对伴侣的银行卡号,财产状况有基本的了解,不能全指望进入诉讼后法院或者律师来详尽调取,无论是法院还是我们都没有侵犯他人隐私的权利,必须要提供线索才能凭调查令查询。原则上法院会倾向于平均分配财产,如果房产车辆有贷款会让一方获得产权另一方补偿差价,分配比例上可能会适当的向弱势一方倾斜。
外遇一般很隐秘,而偷拍偷录的证据会被排除,如何取得合法证据?
偷拍偷录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所以我们有时建议当事人先获得大致的线索,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调取酒店的开房记录(实践中酒店很可能无视调查令或者随便找个电脑坏了之类的借口搪塞)。但最好用的还是心机一点做宽宏大量,让出轨方写个“保证书”“悔过书”之类的书面文件,证据形式完全合法。
很多狗血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把抓外遇当成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但实际案例中对于抚养权和财产分配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只是有外遇的话可以另外增加一个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现在的判例也就支持个1-2万块钱而已。
家暴也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怎么收集家暴的证据?离婚时,怎样争取得到补偿?
报警,派出所会有出警记录,警员负责的话还会带双方做笔录,这样家暴的过程就以法律形式得到了固定。如果只是私下处理的话,诉讼中很难得到认定。当然前一条中的“保证书”也是个神器,非常有用的。
如何掌握配偶在外的收入和财产经营状况?
关键还是在生活中留心注意细节,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工作单位的性质和人员构成都能带来很多线索。有银行卡号可以在诉讼中直接打印资金流水,如果能拿到税务局的报税记录可以逆向推算出税前收入。
但注意法院也是不能在诉讼阶段“以人查房”或者直接要求人民银行出具这个个人的所有开户银行信息的,只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了才有这个权利。
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照顾老人、小孩等隐形付出更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女性女性如何要求更多的补偿?
很不幸,法条和司法解释上只有很空洞的一句“适当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如果女性离婚后没有收入来源,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的给与照顾,但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可能是37,也可能是46,但我的案例中并没有因为是女性就能自动多分的例子。
核心经验
感情确已破裂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是离婚的唯一触发条件,实际上对于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诉讼案件,法院也是以这个标准来判断是否在第一次诉讼中准许离婚的。
抚养权的归属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和成长为重。
有一篇判决书里写道“世上没有一个结盟比婚姻来得更深刻,因为当中体现了最理想的爱、忠诚、投入、牺牲和家庭”,如果有一天盟约不再各奔前程。愿天下将要离婚的夫妻都能理解以上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