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见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其中有一个我们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那就是收集到了证据但是又担心证据被销毁,这时应该怎么办?接下来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为您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担心证据被毁损?申请证据保全!
什么是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谁可以提出证据保全?
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在什么时间提出证据保全?
当事人证据保全的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是一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但举证期限延长或发现新证据的情况除外。
申请证据保全要满足哪些条件?
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据。
3、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申请证据保全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申请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事项?
1、对于是否需要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也可委托专业律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保全证据要全面。证据是互相联系的,在保全某一证据时,如果不注意同时保全与它紧密相连的其他证据,则可能失去保全该证据的意义,被保全的证据也不能全面证明一个完整的案件事实。
3、采取证据保全申请要及时进行,使证据做到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证据的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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