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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国家部门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在犯事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后果,当时他们也是非常的不成熟,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于是就犯下了自己做的各种处罚,在事后当事人也是非常的后悔。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一、触犯国家部门邢事可以调解赔偿吗
刑事案件是不可以调解的。但是,一般的轻伤害案件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有可能会当做治安案件处理,则可以调解了。类似轻伤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诉,但是应该在提起公诉之前解决。在法院阶段一般不能免刑责,因为此时刑事责任已经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追究,不是个人能调解解决的,公诉机关一般不会因此撤诉,刑事责任还要追究。但是你达成的民事赔偿调解肯定可以影响案件的量刑(例如可以判缓刑)。当然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撤不撤诉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二、法律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司法解释明确已经履行和解协议的不得反悔。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在做了触犯国家部门的刑事犯罪事情之后,当事人往往是需要接受相关的处罚,这属于刑事案件了远远超过了民事调解的范畴。触犯国家部门邢事案件能不能够去调解或是怎么样调解等,应该来若悠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