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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而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的部门,结婚和离婚的登记都在民政部门进行,那么民政局离婚还调解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民政局离婚还要不要调解
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而民政部门是不会对协议离婚进行调解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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