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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法院调解书必须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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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的时候,如果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当事人和审判人员进行签名,送达当事人后生效,那么领法院调解书必须本人去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领法院调解书一定要本人去

领取法院的调解书不一定要本人去的,当事人无法领取的,可以委托其他人领取,但需要出具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领法院调解书一定要本人去”问题进行的解答,领取法院的调解书不一定要本人去的,当事人无法领取的,可以委托其他人领取,但需要出具委托书。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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