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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调解的,法院可以组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就会签订调解书,那么法官不给调解书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官不给调解书如何处理
法院调解完成的一些民事案件,是不会制作调解书的,但法院会有调解的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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