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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成功了之后,双方也在调解书上面签字了,代表案件就应该要告一段落了。但是一些人却遇到了对方调解之后不履行的情况,一旦对方不肯履行,代表自己的权益根本就没有落实到实处,对自己不公平。若悠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一、人民调解没有履行怎么办
人民调解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自始至终没有国家权力强制性,这就意味着人民调解不存在执行问题和执行程序。它只有履行,而履行是出于当事人自觉自愿的行为。因此,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翻悔,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了协议规定的部分义务而不履行剩余的其它部分义务,人民调解组织只能采取如下处理办法: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研究决定,认为翻悔有理,双方当事人又请求或者同意人民调解组织重新调解的,可以重新调解。
2、对翻悔有理,但不再接受人民调解组织重新调解的,以及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研究决定,认为翻悔无理,再次说服教育,讲明无理翻悔后果,动员自觉履行而无效的,都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正告当事人切不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可扩大纠纷,造成严重后果。
二、法律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第32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接受了人民调解后,拿到了调解协议,可以督促对方进行履行,如果对迟迟不履行再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或是重新起诉维权等。对于人民调解没有履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有哪些实际性的要求等,可以找若悠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