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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调解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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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婚姻调解对方缺席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婚姻调解对方不到场该如何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婚姻调解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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