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民事调解过失效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22 次  来源:网络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会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之后我们是可以进行调解的,那么如果是民事调解这个时候应该在多久之后提出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调解过失效期怎么办

1、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过期的说法。

2、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3、超过两年的,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产生了纠纷,这个时候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超过的两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已经中断的,这个时候也不会存在调解。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