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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是我国处理劳动问题的主要行政管理部门,劳动者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局申请调解,劳动局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那么不服劳动局调解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服劳动局调解如何处理
当事人不服劳动局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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