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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措施之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民事诉讼是有权进行调解的,而法院调解民事诉讼时,需要经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可以补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调解书可不可以补
当事人将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遗失的,可以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到法院申请复印调解书,加盖法院公章后复印的调解书是有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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