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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生效后发现漏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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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当中的许多民事诉讼案件,随着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的进行交流以及妥协让步一般都会达成调解协议来完成案件的审理,这个时候就会签订相应的调解书双方要按照调解书上的进行履行,他们如果签完之后,发现调解书上有漏项的该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调解生效后发现漏项怎么办

法院调解书一经签字即为生效,而且不能上诉。但是可以进行申诉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调解书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调解协议内容合法为基础的。如果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调解就缺乏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有对案件再行审理的必要。因此,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调解书违反合法原则。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在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实际上可以看到调解书,只要生效之后往往想要进行变更就会非常麻烦,如果只是单纯的协商更改那么还容易,最主要的是必须在调解书签订过程中有着重大的失误或者不合法元素才可以更改,而缺项漏项往往难以进行变更,建议积极联系律师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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