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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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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法院是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的话,就能够帮助法院大大减轻负担。一些当事人经过了调解之后,调解已经是生效了的,但是对方又在这个时候提出不服,不肯处理它。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一、调解书生效后不服怎么办

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其签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签收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愿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书不生效。

调解书必须直接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签,就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无效。法院应当将此种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进行审理判决。因此,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否则就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即生效。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生效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之后再不服是难以撤销它,建议在接受调解的时候,应该要好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要盲目的接受对方调解的目的。对于调解书生效后不服的情况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处理它,可以咨询若悠网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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