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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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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不符自愿达成的调解的问题,在实践中,法院在调解纠纷时,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主持调解。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不符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该如何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不符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就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提出证据并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第3条、《民诉法》第85条、《民诉法适用意见》第92条、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都进一步强调,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调解的权利、有选择调解开始时间的权利、有选择调解方式的权利、有决定调解书生效方式的权利。

人民法院在答辩期满前组织调解的,应当征求各方同意,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组织调解。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还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主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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