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辩护比预期的好可能性大吗?
律师辩护比预期的好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因为法庭审判的时候存在多种情况会影响最后的审判,而律师的辩护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1、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可以克服被告人在专业上的不足,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具有特定的调整范围和知识领域,其专业性和复杂性不经过学习、研究、特殊训练不能灵活掌握,术业有专攻,法律人对案件的理解和掌握往往比一般人更准确,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办理案件比刚入门的萌新更游刃有余。
2、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地位,处于弱势地位,在面对司法警察、公诉人时难免紧张、害怕、六神无主,不能从容稳定自己的立场,做到与公诉机关周旋,同时定罪量刑的证据材料被告人只能在法庭上看到,无法短时间辨识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法通过举证、质证予以反驳。法庭的设置是一个很威严的地方,很多人一生只进过一次法庭,在这种高压态势之下,使得被告人迫于压力而承认对其不利的事实。在法庭上,被告人身后坐着五大三粗的警察、眼中充满邪恶,恨不得吃了被告人,一个眼神都会让人不寒而栗、胆战心惊,面对公诉机关的咄咄逼人,非要将其定罪不可,叫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如何让法官不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必须有律师的参与。
3、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好的警察。”如果认定一个人犯罪,需要判处何种刑法,只由一个人说了算,那么我相信:“法庭上如果被追诉的是一个美女,他一定会比一个长得难看的丑八怪判处的刑罚要轻。”“一个曾经有恩于检察官的人可能会被释放、一个并不友好,曾经谩骂过警察的人可能会被公报私仇受到重罚。”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是案件事实可以捏造,司法人员可以任意解释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会成为一句空话,让律师为被告人辩护,达到控辩平等,使裁判者兼听则明,才能实现法律“对有罪者罚当其罪、开释无罪之人。”达到实体与程序的公正。
被国家检察院所控告的被告人在面对指控的时候所请到的律师就是为自己保护权益和减轻处罚的,所以律师在利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被告的时候就可能出现辩护情况比预期要好很多的情况,虽然这不是绝对的结果却也是存在很高的可能性帮助被告人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