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民法总则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民法总则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民法总则2018年最新解释有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是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总则解释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三、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民法总则在颁发之后,为了使得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更多的依据,此时也就制定并且颁发了民法总则的司法解释,在发生纠纷之后,不管民事主体之间是选择协商还是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都是需要该司法解释之中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