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闯民宅并损坏财物财务很小有事吗?
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水缸、家具等东西,符合故意损毁财物的构成要件,而私闯他人住宅故意损毁财物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私闯民宅并损坏财物财务很小的话,在警察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就没事了。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得到住宅内成员或看守者的许诺后进入住宅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同意的,就违背了居住者、看守者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在许诺时,如设定可进入的范围,行为侵入了超出范围的住宅或房间,也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二、私闯民宅犯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内涵不同。非法搜查罪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还有拥有权力的特定空间,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只能是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违背权利人的意思,侵犯了他人住宅的安宁权。
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积极侵入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如果行为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私闯民宅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作为当事人要积极的赔偿,争取得到对方谅解,即使派出所到场处理,财产损失不大的话,一般不会立案,会按照民间纠纷对待。当然,私闯民宅最高的处罚是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就看私闯民宅行为的恶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