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天天私闯民宅的人怎么办?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二、私闯民宅的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私闯民宅拿刀威胁,可以打拿刀的。
2、打得分寸要得当,只有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当对方丧失攻击能力时后,不要再继续伤害私闯民宅拿刀的。
3、法律是支持正当防卫,但是不能因为防卫过当而变成故意伤害罪。
4、当私闯民宅拿刀的停止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可以报警,让警方处理。也可以把私闯民宅的扭送到公安机关,让警方处理。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个人的住宅是不得侵犯的,即使是司法机关要搜查也需要出示相关的搜查令,对于天天私闯民宅的人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