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可转化抢劫吗?
如果是招摇撞骗的行为中伴随抢劫行为的,可依具体情况构成数罪或者一罪的吸收犯或想象竞和犯,也有可能为犯意转化。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招摇诈骗罪所侵害的利益可以包含名誉、荣誉、爱情、地位等,但是不能包含数额较大的财产利益。因为一旦数额较大的时候,就应该直接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理,只有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诈骗罪的法条也没有被触犯,此时可以被包含在招摇撞骗罪的范围之内。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从事诈骗违法活动,如果有抢劫情节,公安机关立案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以根据情况将罪名由招摇撞骗犯罪变为抢劫罪,这样对于被告来说,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毕竟,抢劫罪的量刑起点就是三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