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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物证、人证条件都构成之后直接就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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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摇撞骗罪物证、人证条件都构成之后直接就会判刑吗?

是可以直接判刑的;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工作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从哪些方面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

正确认定招摇撞骗罪,除了要掌握该罪的犯罪构成外,还要准确区分本罪与诈骗罪。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招摇撞骗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构成的要件才能进行定罪,因此,只要案件的所有证据全部齐全就可以进行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 ,如果准备不齐全就不能让违法者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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