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的情节严重指什么?
1、招摇撞骗5人次以上的;
2、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4、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
二、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的量刑有两个标准,对于情节严重的,量刑起点是三年徒刑。认定情节严重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比如多次招摇撞骗,或者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自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对于情节十分恶劣的,法院可以最多判处犯罪分子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