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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进行笔迹鉴定?

发布时间:  浏览: 572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时候进行笔迹鉴定?

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申请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那么在提起诉讼后当事人也是需要将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一并提交至法院,如果证据中涉及到专业的领域也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在申请司法鉴定时也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避免让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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