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
(1)后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前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后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前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3、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冒充的是普通人的,人民法院对于诈骗的财产数额较大的才予以刑事处罚,其他的就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治安管理处罚的,就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两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