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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是可以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注意哪些问题?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冒充军人这种身份进行坑蒙拐骗的案例近些年来还是比较少见的,但各地的刑事法院其实也是要结合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做缓刑这种判决的,有的时候尽管满足了缓刑的法定条件,这也不代表法院就必须要判缓刑了。未宣判之前,所有的判决结果都只是一种预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