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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530 次  来源:网络

一、招摇撞骗能否治安处罚?

招摇撞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1、初次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不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不大的。

二、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存在哪些区别?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

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为的冒充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医生、记者、教授等其他人员。

三、哪些情况可以追究招摇撞骗分子刑事责任?

1、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2、初次招摇撞骗,数额巨大的;

3、多次招摇撞骗,累计数额较大的;

4、组织多人招摇撞骗,数额较大的;

5、组织未成年人招摇撞骗的;

6、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被判处过刑罚的;

7、一年内曾因招摇撞骗、诈骗、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8、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招摇撞骗的;

9、其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情节尚不构成犯罪的,派出所可以对当事人治安处罚。手段除了治安拘留,还可以罚款,通常上都是拘留为准。治安拘留的期限不超过十日,另外,招摇撞骗导致受害人钱财损失的,其应当被处罚后承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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