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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395 次  来源:网络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如下: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者客观方面含两个基本条件,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及行为人必须有招摇撞骗的行为。

2、手段不同。前者的手段并无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者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者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前者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后者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

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在于其认定条件上,诈骗罪和诈骗金额是有关系的,而招摇撞骗罪的认定和涉案金额没有关系,会根据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诈骗活动来确定是否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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