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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主观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主观要件主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犯罪故意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特定内容,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根据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不同,主要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犯罪的过失,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犯罪构成要件本来就是刑法体制中比较抽象的法律知识,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等这些都是为了更好的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状态和罪名。司法机关得先确认了这一犯罪行为的整个构成要件,然后才能定罪的,可能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平时也不太关注犯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