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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判缓刑开除公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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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失犯罪判缓刑开除公职吗

过失犯罪缓刑能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1、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过失犯罪司法解释

首先,司法解释的条款不能由人事部发布,而应由最高法来出台并发布。

其次,现在已经没有人事部这个国家机构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再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一旦被开除,即意味着开除公职,也就是彻底没有公务员身份了。

三、刑法条文对认定过失犯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总则第15条对过失犯罪的定义作了规定,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构成过失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是犯罪主体,是主观上有罪过的、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犯罪主体主观上的心理态度,既可能是过失心理态度,也可能是故意心理态度。

第二是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犯罪行为和过于自信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直接的作用,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既可以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也可能是故意的心理态度。

第三是犯罪结果,是犯罪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犯罪结果。这种犯罪结果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严重侵犯了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直接或主要的犯罪结果,既包括物质结果,也包括非物质结果。犯罪主体对发生的这种犯罪结果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行为,才可以构成过失犯罪,缺少其中任何一件条件的行为都不能构成过失犯罪。

另外,法律还特别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过失犯罪,虽然也可以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但可以负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纪律责任等非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在跟大家说一下,如果自己的直亲有刑事犯罪的,是不可以做国家职员的。在进国家单位的时候,会对个人进行政审,家里有直亲的人犯罪,自己也不可以做公职人员。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成为自己后代成功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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