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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夺罪与故意伤害有可比性吗
抢夺罪与故意伤害罪不具有可比性。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人身健康权,后果分为轻伤或重伤,伤势不同处罚标准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根据数额不同分为违法、犯罪。二罪都是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对于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是没有可比性的,两者都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只是故意伤害侵犯的人身健康权,而抢夺罪侵犯的财产权,会根据数额的不同来细分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