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否可以?
盗墓贼被判死刑是可以的,盗墓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
1、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
2、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4、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5、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
6、罪犯怀孕;
7、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
1、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2、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死刑的适用还是非常的慎重的,一般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肯定是不能够适用死刑的,还有财产类型的话也不适用,但是盗掘古墓涉及到的一些财产都是非常重大的,而且是国家对于历史文物方面的保护,所以有可能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