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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普通程序和独任审理,在实践中,除了独任审判以外的其他案件审判,都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普通程序能否适用于独任审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普通程序能独任审理吗
不能。因为独任审判不适用于普通程序。根据《法院组织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