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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保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434 次  来源:网络

一、异地就医医保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必须自己先垫付就医费用,出院时在就医单位索要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然后,带齐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进行报销。

参保人在本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异地)的就医行为统称异地就医,具体包括:

(一)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二)异地急诊: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

(三)学生异地就医: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四)异地转诊:本市参保病人经审批后转外地治疗的。

(五)政策规定的其它异地就医情形。

二、异地就医办理方法

本办法所称的长期异地就医,需事前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在职参保人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其他参保人由单位或个人办理。

三、异地就医申请需准备材料

用人单位及个人申办异地就医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应提供:

1.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属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应提供:

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视情况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在用人单位异地分支机构工作的,需提供该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为非劳务派遣性质,但未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的,需提供用人单位项目(施工)合同、有关购置或租赁柜台或房屋的证明(如租柜协议、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用人单位为非劳务派遣性质,异地工作地点变动频繁或无固定异地工作点(如驻外施工、航海等)的,需提供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立项文件、驻外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属劳务派遣性质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及被派遣人员名单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工单位出具的异地项目合同、用工协议及驻外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相关申请除需按以上规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流程是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必须要用到的就医时的发票和病历本等材料一定要收捡好,再去当地的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就可以进行报销,所以对于就医时候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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