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持仲裁裁决的裁定错误怎么办?
可以上诉,对裁定未生效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对生效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对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从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2、对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3、上诉期限计算: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总之,对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或者说是申诉的话,那就必须要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维持仲裁裁决的这种裁定是错误的,如果没有证据,是自己个人感觉认定是错误的,上诉都根本不会被受理,更不用说是申诉。但要注意,裁定和判决的上诉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