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法玩忽职守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公务员被辞退,或者开除,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只能领取辞退费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只要认真工作,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工作纪律,公务员一般不会被辞退或者开除。
二、玩忽职守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综上所述,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任免、考核及法律责任等都做出规定,对于存在玩忽职守行为的公务员,看情况认定法律责任。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单位可以对其警告记过或者降级,这是行政处罚,如果情况严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