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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审查阶段的辩护意见怎么写?

发布时间:  浏览: 564 次  来源:网络

一、故意伤害审查阶段的辩护意见怎么写?

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仅就对犯罪嫌疑人量刑及处罚提出如下意见:

1、被害人对本起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本案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摩擦后被害人先行挑衅殴打犯罪嫌疑人所致,如果被害人当时能有宽人之意,能和平商量解决,而不是采取言语冲击和其他一些过激行为的话,相信这起伤害案是不会发生的。

2、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

3、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

犯罪嫌疑人在受被害人过激语言与行为的刺下,一时冲动才伤害了被害人,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后果。是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犯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委托家人多次探望被害人、向其赔礼道歉,同时还主动拿出一万块钱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这个事实充分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鉴于被告犯罪时属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又是初犯,能主动坦白交待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犯罪中主观恶性不强,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根据2013年12月23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年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因此请求公诉人依据“罪刑相适应”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政策,以改造为目的,及考虑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为使犯罪嫌疑人夏某彻底悔过自新,健康成长,依法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XXX

二〇XX年X月XX日

辩护意见就是检察院听取相关律师的意见,律师在对检察院提出相关意见的时候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包庇当事人。针对于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辩护律师最好在辩护意见之中明示说明出来。然后再将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的理由说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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