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二、诉讼保全保险解除有什么条件
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三、诉讼保全担保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案情资料: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该案件诉状副本、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2)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期财务报表;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之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对于申请人在申请时就需要支付一笔保全的费用,这个费用收取的标准就会按照财产的多少来进行给予,这样法院才会进行受理,同时在保全期间是任何人都不能进行非法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