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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移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20 次  来源:网络

一、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移送吗?

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4、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

二、范围措施:

1、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3、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诉前保全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1、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条,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不能重复查封,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利害关系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造成损失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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