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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又过失犯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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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考验期内又过失犯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还是过失。

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刑罚处罚的标准,就应用刑法来评价,从而定罪量刑。而量刑同样也是依据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来衡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量刑就高,反之已然。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则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综合衡量。而主观恶性,只是包含于犯罪的情节,是主观方面的内容。所以对缓刑考验期间又过失犯罪的罪犯,以其主观恶性不大为理由,认为可以再判处缓刑,是片面的。

其次,从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上看,其主观恶性不小。

犯罪的罪过形式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理而违反了某种制度或规定,以致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过失犯罪的罪犯,均以违反了某种制度或规定为前提,其对相关部门制定制度或规定的重要性是明知的,都知道凡制定某一项制度或规定都是在避免某种危险,否则会发生严重的危害性。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基于某一目的,故意违反了制度或规定,导致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以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对犯罪人宣告缓刑,既不是无罪判决,也不是免除刑罚,而是以刑罚的强制力为后盾,以犯罪人在缓刑期内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保持着执行刑罚的可能性。对于缓刑犯罪来说,宣告缓刑迫缓刑犯严格管束自己,检点自己的行为,以免重落法网,这正是刑罚的威慑力所致。因此,缓刑并非脱离刑罚的强制性而存在,而是在保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影响下才能有效地实施。

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循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报考察机关批准。

相关的缓刑人员在审理时,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时才能够进行判决。判决这类人员的缓刑刑罚,相关的当事人员如离开居住地时,还应积极地到当地的考察机关进行审理,批准才能够进行相应的工作,遵守这类法律规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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